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5年9月18日东莞市聚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聚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组成(名单附后)。 本次自行验收为项目的废水、废气、噪音、固体废物验收。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市聚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祥荣路25号1栋(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3°54′29.145″,北纬22°52′55.241″)。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280m2,建筑面积1920m2,年加工生产五金制品450t。
二、验收检测结果
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聚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报告编号:HSJC20250106013监测数据达标。
1、废气
熔化、压铸工序工序废气(DA001)):项目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中“金属熔炼 (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他熔炼(化)炉;保温 炉”和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A.1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待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至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音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东莞市聚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
公示日期:2025年9月18日-2025年10月7日
举报电话:0769-82223970
环保投诉电话:0769-82223970
公示地点:http://www.jchbvip.com;